證券代碼:600117 證券簡稱:西寧特鋼 編號:臨2024-086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政旦志遠(深圳)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政旦志遠事務所”);
l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大華事務所”);
l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簡要原因: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原審計機構大華事務所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且為公司服務的原部分審計團隊目前已加入政旦志遠事務所,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經綜合考慮,公司不再續聘大華事務所為公司的年審機構。公司擬變更審計單位為政旦志遠事務所。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事宜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溝通,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已明確知悉本次變更事項并確認無異議。
l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對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無異議。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擬聘任政旦志遠事務所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提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事項并授權管理層辦理并簽署相關服務協議等事項?,F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聘任會計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情況
1.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政旦志遠(深圳)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組織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鵬程一路9號廣電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張建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數量:21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冊會計師人數:69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35人
2023年經審計的收入總額為2,243.93萬元,審計業務收入259.32萬元,管理咨詢業務收入為1,982.68萬元,證券業務收入為4.72萬元。
截止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遠事務所共為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相關審計收費共計2,429.60萬元。
2.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遠事務所已購買職業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億元,并計提職業風險基金。職業風險基金2023年年末數:217.58萬元。政旦志遠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的計提及職業責任保險的購買符合相關規定;近三年無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政旦志遠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0次、監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監管措施0次、紀律處分0次。
項目3名從業人員近三年(最近三個完整自然年度及當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0次、監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監管措施0次和紀律處分0次。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擬簽字項目合伙人:王建華,2005年7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06年12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4年8月開始在政旦志遠事務所執業,2020年10月擬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負責并簽字的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合計7家。
擬簽字注冊會計師:劉任武,2006年11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05年1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4年11月開始在政旦志遠事務所執業,2024年11月擬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負責并簽字的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合計2家。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證監會及派出機構的行政監管措施。
3.獨立性
政旦志遠事務所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等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公司2024年度審計費用160萬元(含內部控制審計費人民幣45萬元),費用與上期一致。若公司2024年末審計范圍發生增減變化,授權公司經營層視實際情況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適當調整。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公司前任大華事務所自2019年起對本公司按照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提供審計服務。在執行完2023年度審計工作后,已為本公司連續提供審計服務的年限滿5年。大華事務所對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形。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原因
大華事務所已經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且為公司服務的原部分審計團隊目前已加入政旦志遠事務所,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經綜合考慮,以及根據《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擬將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由大華事務所變更為政旦志遠事務所。政旦志遠事務所具備服務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專業能力,已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審計服務。
(三)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擬變更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溝通,雙方均已知悉本事項,并對本次變更無異議。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已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和其他相關要求進行了溝通及相關問詢事項的答復。
三、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于2024年11月13日召開了第十屆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政旦志遠事務所進行了審查,認為政旦志遠事務所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專業能力,其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誠信狀況滿足公司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向董事會提議變更政旦志遠事務所為公司2024年度的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二)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查情況
經審議,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核意見如下:政旦志遠事務所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專業能力,其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誠信狀況滿足公司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要求。我們認為聘任政旦志遠事務所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因此,同意將該議案提請公司十屆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和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擬變更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公司十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研究并提議,十屆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聘請政旦志遠事務所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開展2024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審計等相關的服務業務,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報備文件
1.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第十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第十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會議決議;
4.第十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決議;
5.要求報備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3日